首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法规发布,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注意
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
02月21日
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377不能用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将查处!
产品定性问题
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标准来了!
377明确不能用于普通化妆品备案了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
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