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上”婴幼儿面霜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通过“疯狂小杨哥”直播间销售近千件

时间:2023-3-10 18:08:38 作者: 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日前,杭州优上化妆品有限公司因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被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6万余元。

  据信用中国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杭州优上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某电商平台“优上uououp母婴旗舰店”销售的产品,有一款优上婴幼儿保湿滋润舒缓特护霜50g*2秋冬换季锁水舒缓肌肤滋润霜,在产品页面上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产品页面宣传上的“优上婴幼儿保湿滋润舒缓特护霜50g*2秋冬换季锁水舒缓肌肤滋润霜”产品,页面宣传“富含50亿益生菌、4000+拒绝添加成分、天然红没药醇100%天然成分 其舒缓功效是人工合成的2倍”,和“实验证明SymRebooTL19能有效改善皮肤”,以上这些数据当事人无法提供真实来源,属于发布虚假广告。

  2、产品页面宣传上的“优上婴幼儿保湿滋润舒缓特护霜50g*2秋冬换季锁水舒缓肌肤滋润霜”产品,页面宣传“权威检测 安全保证”,化妆品宣传存在安全保证的内容,当事人的化妆品广告宣传“含有表示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3、产品页面宣传上“实验证明SymRebooTL19能有效改善皮肤受损”,以及13名被诊断为中度特应性皮炎(15<SCOROAD≤40)的受试者(男性和女性),每天两次在研究区域轮流涂抹乳液,在0天和第14天获取数据。来自XXX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SGS检测报告。这份检测报告末尾已注明检测报告仅用于客户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产品研发等目的,而当事人私自用于产品页面宣传,属于发布虚假广告。

  4、产品页面宣传上的“特护霜、护屏障 缓干痒、修护、筑造宝宝肌肤的防护盾”,当事人超出化妆品备案功效“保湿、舒缓”范围进行宣传,属于发布虚假广告。

  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9月15日在某电商平台开始上架销售,后从2022年9月27日开始通过XXX直播间挂购物车,到2022年11月16日一共销售了950件。该商品是上海XX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当事人产品的进货价17.54元/件,销售价99元/件。直播间挂车销售的产品页面上宣传内容是当事人的兼职员工设计、排版审核的,后委托杭州XXX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通过合肥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XXX的直播间,挂在直播间购物车上销售的,XXX未在直播间进行宣传和推荐商品。当事人付给杭州XXX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网络推广服务费用是14107.50元。

  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委托他人在某直播间挂购物车销售产品的行为,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之规定,系广告发布行为,当事人为广告主。当事人在直播间挂车销售的产品页面上宣传内容是虚假,构成虚假广告。当事人化妆品页面上宣传含有表示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564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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