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涉及3款婴儿霜

时间:2024-1-9 10:45:33 作者: 国家药监局 点击: 加入收藏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1月8日消息,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显示产品标签为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萃宁婴儿保湿修护霜等3批次婴童用品以及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市康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美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脸面祛痘维肤膏等3批次化妆品,共6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具体来看3批次不合格婴童护肤品,标示化妆品注册人为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示产品名称为百萃宁婴儿保湿修护霜(标示批号:HLFC2601),被检出不得添加的卤倍他索丙酸酯、氯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

实际上,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0月就曾被曝出3批次“婴贝萱婴肤霜”和1批次“婴康益生元身体乳”检出化妆品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和“赛庚啶”。广东省药监局对该公司作出10年内不给予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不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顶格处罚。

广州恒澜生物生产负责人也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产品标签为江苏娇颜芭比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爱无可及婴儿草本益肤霜(标示批号:221004-1B)被检出不得添加的特比萘芬。该物质为抗真菌成分,这些成分大多用于重度、中度皮癣类、湿疹类病症治疗,即便是成人也不建议长期或在未遵循医嘱的情况下使用。

第3批次不合格婴童产品是产品标签为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诺必行婴宝护肤霜(标示批号:Z3A0701)同样被检出不得添加的特比萘芬。不过,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定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另外三批次分别是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市康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美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脸面祛痘维肤膏(标示批号:20220602),被检出不得添加的特比萘芬。

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偌友贸易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为义乌市瑞雪化妆品有限公司的YULYNA虞琳娜炫色指甲油Z19(标示批号:ZAE0719)被检出不得添加的1.2-二氯乙烷。

标示经销商为玫丽盼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制造商为玫丽盼株式会社的玫丽盼婉黛风染发膏7-srMP号(配合婉黛风双氧乳6%使用)(标示批号:HFT01),被检出不得添加的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

资料显示,1.2-二氯乙烷是一种机化合物,主要用作溶剂、萃取剂、熏蒸剂、洗涤剂等,具有易燃、高毒的特性,并对眼睛及呼吸道有一定的刺激等危险性,为可疑致癌物,世界卫生组织将1.2-二氯乙烷列入2B类致癌物清单中。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是对皮肤接触有害的化学品,还可造成严重眼刺激,吸入可引起呼吸道刺激。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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