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首页 彩妆 护肤 药妆 男士 OEM 视频 招商直通车

韩药管局修订化妆品成分的法规


http://www.zghzp.com   2008-4-10 11:56:22   中国美容化妆品网

  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修订标明化妆品成分的法规,内容如下: 
    1.将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通告的标题从“化妆品规范、测试方法和标明成分的法规”改为“标明化妆品成分的法规”。

    2.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butylphthalate)”、“八甲基环四二硅氧烷(Octamethylcyclotetrasiloxane)”、“甲苯”、“矿脂”和“溴酸钾溴化钾(Potassiumbromate)从附件1中删除。

    3.将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羟基喹啉(Oxyquinoline)”和“氧腈酶(Oxyquinolinesulphate)”,从附件2中删除。

    4.将“聚丙烯酰胺(Polyacrylamide)”和表皮生长因子(EpidermalGrowthFactor)增补进附件3(允许使用,但限定浓度的成分目录),修订“巯基乙酸(Thioglycolicacid)”和“盐酸半胱氨酸(Cysteinehydrochloride)”的最大审定浓度,并将“地美索酯(Dimethoxan)”和“福美双(Thiram)”,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从附件3中删除。

    5.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已基酯(Diethylhexylphthalate(DEHP))、“甲醇”、“源自人胎盘的物质”、“克多可纳露(Ketoconazol)”等增补进附件4(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目录)。


 
免责声明:中国化妆品网对在网站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中国化妆品网,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